记者:政府怎么扶持?
工作人员:政府是是采用政府补贴、平台企业和中小企业各出一部分资金的方式,支持本市中小企业在上述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上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所发生的首期基础应用服务年费,原则上由政府平台企业、中小企业各承担1/3。
记者:1/3的费用是多少?
工作人员:这个我倒不清楚,得过来了解一下。
既打着淘宝的旗号,又提到有政府扶持,怪不得卖家听后会如此动心。而当记者工作人员询问这个计划到底和淘宝有没有关系,他只是介绍时淘宝和政府推出的网商扶持计划,问及具体内容时便将电话转给了另外一位总监级别的工作人员。
记者:淘宝也会扶持吗?
总监:大淘宝扶持计划里面的费用,就是已经开始减完之后,三年的时间企业是要出这么多。
记者:大淘宝扶持计划?
总监: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淘宝网,这个平台目前跟商派做这个平台主要是搭建B2C的品牌,自己独立的一个官网嘛。
记者:淘宝会扶持,政府也会扶持?
总监:对,现在淘宝扶持完了,这是扶持完的价格,需要出的价格是3万块钱不到。
记者:具体怎么扶持呢?
总监:我们会帮助搭建品牌跟会员,网店没有会员就像线下没有回头客;网上价格没有太大优势,只有做了会员,会让一部分买家接受你的价格,对产品营业额有相对提高。我们会给一些手段,比如三维推广、链接,包括网站优化、排名等,他是专门像电子商务部门一样帮你做这个事情。
记者:其实就是在做广告是吗?
总监:不能完全说全是靠广告来做这个事情,通过一些技术手段,比如我们可以帮你在站外通过技术手段搜素网店信息。第二,通过独立官网平台,能够打通淘宝网、拍拍网在内、京东、凡客这样流量比较大网站的战略合作,进行资源整合。我们还要帮你申请一个独立的域名,包括400电话,完全走品牌路线。
记者:我在网上查了一下,我看好多人说你们这个好像不是和淘宝网站合作的。
总监:你可以打阿里巴巴集团的电话,淘宝网只是旗下的一个机构,我们只做电子商务,只做大淘宝扶持计划里面的一件事情,阿里巴巴里面还有其他的扶持,这些工作人员肯定是不知道的。
记者:你们主要是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一个公司是吧?
总监:对的,商派。
记者:那就是商派旗下的公司是吗?
总监:商派是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一家公司,就像淘宝网也是阿里巴巴集团投资的一样。商派是专门提供软件的,官网平台、技术是由商派提供的,我们再去整合淘宝网的流量、资源,嫁接到网店上去,利用淘宝网的流量导入到你的官网上。你后续的服务肯定是做不了的,就找到上海这边本地的服务商叫拥抱公司。
记者也联系了阿里巴巴集团,是否像这位总监介绍的“百城万店网商扶持计划”是上海商派和阿里巴巴合作推出的,或者像他后来介绍的,上海商派是阿里巴巴旗下公司?
阿里巴巴:事实上很早就有大淘宝计划的说法,上海商派不是阿里巴巴的,这个活动来说不会是阿里巴巴举办的。而且网商扶持基本上都不是阿里巴巴的。
由此可见,这家上海拥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假借阿里巴巴或者淘保的名义邀请卖家参加会议,然后以为卖家“淘宝外”建站为由敛财。这种营销方式是否属于商业欺诈?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志宏
刚才我们也听到了这家公司的信息叫做上海拥抱代理公司,上海拥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假借阿里巴巴或者淘宝的名义来邀请卖家参加会议,然后有一个理由就是要为卖家在淘宝外建站,是这么一个理由来敛财,是一种营销方式,所以我们也在关心一个问题,这样一种营销方式是不是属于商业欺诈。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认为,这涉嫌商业欺诈。
包华:我认为涉嫌商业欺诈,而且很明显存在误导。第一,我们反复听到的频率最高的词就是“阿里巴巴”、“淘宝”,而对于他本身公司究竟与阿里巴巴和淘宝之间的关系,所述的内容非常简短,记者问到的也非常不清晰。第二,他对于服务的内容说的非常含混,语焉不详。消费者、投资商和他之间好像有一些关联关系,或者有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因此对于这家公司的陈述内容给予了信任并投资。所以误导是肯定的,至于涉嫌商业欺诈,还要根据自己出具的文件提供了具体服务,以及网上能查到的相关广告内容予以确定。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志宏表示,如果现在属于商业欺诈行为,应该这家公司应该赔偿卖家的损失。
刘志宏:收取商家的服务费应该退还,同时给商家造成其他损失也应该给予赔偿。欺诈给商家这边造成了直接损失,从合同法律方面规定,主要是要赔偿直接损失。
另外,包华认为这里面有虚假宣传的概念,也就是他借助知名的电商以及知名企业的名誉对外开拓自己的业务,这种情况应该承担行政处罚方面的责任。
据记者调查,上海拥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基本就是在挂羊头卖狗肉,这个协议签订的内容并没有什么问题,卖家现在怎么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刘志宏认为,卖家应该了解这家公司主要是在虚假宣传。
刘志宏:其实拥抱公司是在做虚假宣传,而更深的动机就是商业欺诈,在欺诈这些卖家购买软件。他为了成功,又把阿里巴巴、淘宝等拉过来做假借名义,这件事主要涉及到的就是不能有虚假的成份。
电商时代,淘宝也淘沙,是我们在今天过程当中的一个概念,我们在这个过程当中,消费者应该怎么样来擦亮眼睛,因为我们通过这个案例看到,不只王女士一个人上当受骗,在网络上这样的声音还是不绝于耳。对此,包华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包华:现在的网络环境确实在很多层次上替代现实生活中的很多状况,所以网上也是一个社会,在这个社会中首先要分辨真假。如果投资者、消费者在网上看到一些非常有诱惑力的信息,首先应该核实信息的真实性。作为阿里巴巴和淘宝这样有信誉的公司,是有相应的客户咨询电话以及网上通告板块的。
其次如果确实希望能够跟对方见面谈合作意向,建议不要一个人去,多几个朋友一起去,多了解、多沟通,能有自己做决定或者思考的过程,就容易避免损失。
第三,如果确实遭受了一定的损失,要去打官司了,尽可能多找有共同经历的些消费者、投资人,彼此之间相互印证对方的欺诈行为,这样对于法官而言他可能更好判断。(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