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孝道"的四境界说
2012年04月10日
何谓"孝道"?东汉许慎在其《说文解字》中释云:"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
他根据"孝"的小篆字形,认为"孝"字是一个由"老"字省去右角的形体,与"子"字组合而成的会意字。"老"与"子"合在一起就是一个"孝"字。"老"是上一代,"子"是下一代,上一代与下一代密不可分。
"孝"字,就好像是一个儿子背着一个老子。上一代念念想着如何养育好下一代,才能对他的父母、祖先和社-会有所交代;下一代念念想着如何背负父母,即把奉养父母的责任担在肩上,时时想着如何让父母生活得更快乐。从"孝"字构成上,"孝"字本义是一个子女如何"善事父母"的道德观念。
综观《论语》、《孝经》,儒家所谓"孝道",具有从低到高的境界之分。《礼记·祭义》篇根据孔子的思想,明确指出:"养可能也,敬为难;敬可能也,安为难;安可能也,卒(终音"粗")为难。"从而把子女对于父母的"孝道"分为由低到高的"养亲"、"敬亲"、"安亲"、"卒(音"粗")亲"四种境界。
只有在其一生的行孝实践中,逐步地由低境界到高境界,方可达到"孝道"的最高境界。
现在分述如下:
一、赡养即孝
这是子女对父母的最低境界的孝行。
孔子在《论语》中对"养亲"并未提出系统要求,只是原则地提出了"事父母、能竭其力"(《论语·学而》)、"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指父兄)馔(食用)。"(《论语·为政》)即要求子女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应尽力满足父母在物质生活上的各种要求,父母有事应代其劳作,有酒食给父兄吃,使父母得以安乐、愉悦。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孔子提出的"父母唯其疾之忧"①(《论语·为政》),即子女应以父母的疾病为忧的要求,更是儒家孝道的精华思想之一。
宋代二程发挥孔子的观点,进一步提出"知医为孝"的思想。他说:"病卧于床,委之庸医,比于不慈不孝。事亲者,亦不可不知医"(《二程外书》卷十二)。
战国时期,孟子依据孔子思想对"养亲"的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他从负面指出:"惰其四支(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赌博)奕(下棋)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喜欢)货财,私妻子(一味听从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孟子·离娄下》)
在这里,孟子对"养亲"孝道作了全面的说明。不管是"惰其四肢"、"博奕好饮酒",还是"好货财,私妻子",都是"不顾父母之养"的不孝行为,这是孟子所反对的。
《吕氏春秋·孝行览》进一步补充与完善了"善养父母"的内容,指出:"养有五道:修宫室,安床第,节饮食,养体之道也;树五色,施五彩,列(别)文章,养目之道也;正六律,龢五声,杂八音,养耳之道也;熟五谷,烹六畜,龢煎调,养口之道也;龢颜色,说言语,敬进退,养志之道也。此五者,代(更)进而厚用之,可谓善养矣。"这里,除了第五条"养志"外,其余四条皆是"养体。"
《礼记·祭义》篇对"养亲"也作了一些具体规定,如"凡为人子之礼,冬温(温暖)而夏凊(音"庆",清凉),昏定(晚上为父母安置好被褥枕头)而晨省(音"醒",清晨向父母问安)"
《孝经》作为儒家经典之一,也是把赡养父母作为庶人的重要孝道,指出"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
在中国历史上,统治者为了推行"孝道",不仅有道德约束,而且也有行政制裁和法律保证。每当有人不尽赡养双亲的义务时,就必会受到社-会舆论谴责和行政处罚。
如《汉书·薛宣传》记载:哀帝即位后,博士申咸指责薛宣"不供养,行丧服,薄于骨肉",遂以"不养母之名"免。可见,中国人对奉养父母是十分看重的。
从汉代始,历代王朝多颁布有"优老令"、"养老令",从法律上对老人给予种种优待和特殊照顾。如出入官府不必行"趋走"之礼;老人犯有轻罪,可以免于起诉;吃官司可以不捆乡;对老人免除劳役和租赋;官吏不得指使、谩骂和殴辱老人等。
规定不孝在法律上要受到惩罚。1959年在甘肃省武威县出土的汉代《王杖诏书令》规定:如果侮辱或殴打老人,定为大逆不道罪而处以斩首之刑。
《孝经·五刑章》云:"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规定对不孝者要"斩首枭之"。北魏时,以不逊父母律处髡(音"昆")刑(《魏书·刑法志》)。
北齐律首创"重罪十条",其中不孝罪为十恶不赦的罪名之一。刘宋法律规定"子不孝父母为弃市"(《宋书·顾恺之传》)。
唐律规定:骂詈祖父母与父母,要处于绞刑,殴者要处于斩刑,等等。
赡养与扶助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现代社-会家庭道德的必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
《婚姻法》也明文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在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方面,我国各族人民绝大多数都对家庭和社-会尽到了责任,做到使父母老有所养。
由于中国社-会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和老年人在家庭中的特定的亲子关系,在家庭教育理念上不同于西方,形成中国独具特色的家庭养老的"双向反馈模式"。父母养儿育女除了"亲情"外,也有"老有所养"的功利目的,即子女赡养父母也含有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意思。
中国家庭养老是双向反馈模式,即甲代抚育乙代,乙代赡养甲代;乙代抚育丙代,丙代又赡养乙代,下一代对上一代都是反馈的模式,这和西方家庭的"单向接力模式"即"甲一-乙-一丙……"不同。
西方只重视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责任,一直把子女抚养教育到成人为止,父母的赡养主要靠自身和社-会,而子女则无赡养扶助父母的社-会义务,遂造成西方世界许多老年人的凄凉和孤独。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发展,证明中国以"孝"为核心的"双向反馈模式"优于西方的"单向接力模式",这是中国人的骄傲与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