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官黑勾结敲诈勒索一条龙”内幕
2011年10月21日
近日,广东省破获一个以茂名市李振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公安、检察机关查明,2002年至2009年,李振刚涉黑团伙通过开设赌场、放高利贷、敲诈勒索、暴力胁迫等手段,聚敛巨额财富。
在李振刚涉黑案中,腐败官员不仅收受贿赂充当保护伞,而且直接参与团伙行动,结成“官黑勾结敲诈勒索一条龙”,运用执法、司法权力迫害受害人,“合法”攫取受害人财产,然后与涉黑团伙分成。
出人意料的是,加速这一犯罪团伙灭亡的,竟是一个小小的网帖。受害人之一、广州市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振平(化名)曾将自己的经历发上天涯、网易等论坛,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近日,他接受了中国网事记者独家专访,讲述了自己被“官黑勾结敲诈勒索一条龙”迫害,遭受10个月的牢狱之灾、财产损失上亿元、企业崩溃的噩梦。
“朋友”好意借钱解困诱入高利贷陷阱
建筑业是广东省茂名市的重要产业,茂名籍“包工头”承包的建设项目遍及全省、全国。现年50岁的王振平曾是行业内小有名气的建筑承包商。他说:“事业巅峰时期,账上有两三亿元现金,四五个大项目同时开工。但是,建筑商垫资建设是房地产界盛行的惯常做法,三角债十分严重。实力再雄厚的建筑商,也会碰到资金特别紧张的时候。”
王振平说,2005年,一个老乡通过我公司的总工程师认识了我,经常一起玩乐、喝茶。“这位老乡给我的印象是豪爽、热情。刚好我几个大项目同时施工,资金周转不开,他主动提出借给我70万元应急,月息5分,期限一个月。这个利息只比银行稍高,我接受了。期满后,资金还是紧张,后来他提出再借给我300万元,我也接受了。”
噩梦开始了。
王振平说:“期满后,老乡说这300万元是向别人转借的,不能延期了。债权转给了李振刚,月息变成15分,利滚利。就是说,一个月后连本带息是345万元,两个月后是396万元,三个月后是456万元!”
承办李振刚案的广州市天河公安分局查明:李振刚高利贷的受害人,几乎都是茂名籍企业家,上钩过程与王振平大同小异。还有一些是被精心安排的“朋友”引诱到李振刚开设的赌场赌博,输光后借高利贷“翻本”,走上不归路。
王振平说,但凡高利贷,一过了期,利滚利,就没人算得清楚了,都是债主说多少就是多少。几个月后,李振刚团伙不断到王振平家暴力滋扰,逼迫王振平写下1048万元的“借据”。高利贷本来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李振刚通过暴力胁迫得到这一纸“借据”,把高利贷变成了“合法”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