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荀子的生态伦理思想
2012年11月21日
荀子(约公元前313年-前238年)名况,字卿,汉族,战国末期赵国人,先秦诸子百家思想的集大成者。荀子的生态伦理思想丰富而深邃,主要表现在“天行有常”的生态自然观、“天人相参”的生态价值观和“制天命而用之”的生态实践观三个方面。当今,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创造出极为丰富的物质财富,但这些物质财富的创造却是以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为代价的。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与浪费,污染物的大量排放,导致了全球性的生态问题。由此,学者们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给予了高度重视。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将研究领域转向古代先哲们提出的生态伦理思想。所以,深入研究荀子的生态伦理思想,从中寻求解决当今生态问题的途径,显得尤为重要。
一、“天行有常”的生态自然观
(一)“天行有常”的生态自然观的提出
对自然界运行规律的正确认识是荀子生态伦理思想的基础。荀子充分认识到自然界是有其固定的客观规律的,由此提出了“天行有常”的生态自然观。荀子曰:“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受时与治世同,而殃祸与治世异,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荀子译注?天论》,以下凡引此书只注篇名)荀子在这里明确告诉我们自然界的运行是有一定规律的,它不会因为有尧帝的伟大而存在,也不会因为有夏桀的残暴而灭亡。只有能够掌握自然规律和人类活动的区别,才能称得上是圣明的人。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它是客观的,是按照一定的规律而运行变化的。人们只有顺应自然规律,才能得以生存和发展。[1]为此,荀子分别论述了日月星辰的四季变化、水旱等自然现象,批判了“治乱在天”的思想,突出了“天行有常”,提出了日月、时序的变化在尧帝和夏桀的时代是相同的。由此可见,社会的安定与混乱并不在天,而是人为的结果。
(二)“天行有常”的生态自然观是如何表现出来的
荀子在《不苟》篇中告诉了我们“天行有常”是如何表现出来的。荀子说:“天不言而人推其高焉,地不言而人推其厚焉,四时不言而百姓期焉——夫此有常。”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天和地四季不说话,但是人们却能感觉到天高不可攀、地广阔无边和春夏秋冬的四季变化。天地和四季“不言”,但是它们却有自身的运行规律,即“有常”。[2]“列星随旋,日月递照,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天论》)等等,这些都是“天行有常”的表现。这些“有常”是客观规律,是可以被我们所认识的,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我们必须遵循自然规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
(三)“天行有常”是如何被人认识的
荀子在提出“天行有常”这一命题时,又告诉我们如何认识到“天行有常”,即“知天”。荀子说“圣人清其天君,正其天官,备其天养,顺其天政,养其天情,以全其天功。如是,则知其所为,知其所不为矣……夫是之谓知天。”(《天论》)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圣人心志清明,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天地万物能够为其所利用,这就是“知天”。同时,荀子告诉我们为什么要“知天”,即“知天”的重要意义。荀子说:“所志于天者,已其见象之可以期者矣;所志于地者,已其见宜之可以息者矣;所志于四时者,已其见数之可以事者矣;所志于阴阳者,已其见和之可以治者矣。”(《天论》)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对于天的认识,要凭借它表现出来的特征去推测它的变化;对于地的认识,要根据它显现出来的条件去种植作物;对于四季的认识,要根据它表现出来的次序变化去安排农事活动;对于阴阳二气认识,要根据已经看见的阴阳变化去治理各种事物。
荀子主张“明于天人之分”,是要求我们要明白人与自然界的不同职分,并不是主张“天人相分”的。“明于天人之分”与“天人相分”是有本质区别的。“天人相分”的“分”是指分离、分开,而“明于天人之分”的“分”却指职分、分工。在荀子看来,人与自然界有着各自的分工,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二者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不可分割,并不是彼此分开,没有任何关联的。将“明于天人之分”混同为“天人相分”是对荀子思想的曲解。荀子充分认识到人与自然界的不同分工和各自的作用,要求我们“不与天争职”(《天论》),从而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作用,认识和掌握自然规律。
“天行有常”的生态自然观是荀子生态伦理思想的基础。它要求人们既要明确自然界存在着客观规律,又要认识到人具有主观能动性。[3]正是因为荀子对自然规律的正确认识,并极为宣扬遵循自然规律的重要性,才使得其生态伦理思想为世代人们所推崇。
二、“天人相参”的生态价值观
(一)“天人相参”的生态价值观的提出
生态价值观是人们对生态环境价值问题的根本观点。[4]现代生态伦理思想要求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实现和维护自然价值,同时,要求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进、互利共生、和谐发展的新型关系。荀子正是基于对生态价值的正确认识,提出了“天人相参”的生态价值观。荀子说:“君子者,天地之参也。”(《王制》)荀子认为,君子是天地运行的参与者。他主张“天人相参”的“参”指的是“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 [5]这就是说天有四时的变化,地有富饶的资源,人有治理天和地的办法。人要做到“有其治”,就要遵循自然规律,并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利用自然,改造自然。这就是“能参”。
荀子在告诉我们自然运行有其固有的规律之后,又进一步揭示了人在自然规律运行过程中的作用,即“天人相参”,人是自然规律运行的参与者。人不能改变自然规律,自然界也不能主宰人的命运,但是人却可以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作用,认识自然规律,利用自然规律,从而为人类自身谋利益。
荀子“天人相参”的观点实际上是科学地告诉我们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紧密联系,不可分割。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必须利用自然的万物来养育自己。同时,人与自然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人的活动受到自然规律的制约。但是人又可以理天地、统礼仪,合理安排自己的活动,统筹万物的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