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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三字经》捉虫
2011年02月14日    来源:大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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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三字经》,应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三字经》的害虫在哪里?该不该捉?捉了之后该怎么办?请听听我不成熟的一家之言。
    第一条虫:三纲者 君臣义 夫妇顺
    五四以来,要打倒孔家店,孔家店里要卖的货品之一就是三纲五常: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最早提出这一套的是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君是臣的榜样,父是子的榜样,夫是妻的榜样,反过来,臣对于君,子对于父,妻对于夫,要绝对服从。
    在这个基础上产生的夫妇顺,当然是妇顺从夫,而不是夫妇互相顺。
    这里的问题是,一旦君主父母不能为“纲”时,也就是说不能给臣民子女以身作则时,甚至恶毒到要危及臣民子女的安全时,臣民子女还得尽忠尽孝。
反面案例:
    晋朝有位重臣叫王祥,自小没娘,后妈朱氏打他,骂他,奴役他,毁谤他。王祥不但不反抗,还任劳任怨,后妈冬天想吃鱼,他就脱了衣服破冰取鱼;后妈叫他守着果树,一阵风雨来摇落果实,大孝子就抱着果树痛哭。这是父为子纲的一个变种,权且叫母为子纲。这样的孝子技术难度大,运气稍差一点就要死人的。这不?朱氏给王祥饮料里下毒,幸亏她的亲生儿子,王祥的同父异母弟弟王览已知就里,抢过来要喝,这才终止了朱氏的谋杀行为。
    正面案例:
    对于君臣关系,孟子的态度是:“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老板看待我如同手足,那么我看待老板如同腹心;老板看待我如同牲口,那么我看待老板如同路人;老板看待我如同草芥尘土,那么我看待老板如同仇人敌人。
    在孟子眼中,君的行为如果是良性的,那么臣的行为也是良性的;君的行为如果是恶性的,那么臣的行为也是恶性的。对于父母呢?如果父母太混账了,就要有灵活性的孝道。例如舜,自小没娘,后母也对他极其恶劣,打骂奴役,无所不为。甚至要杀害他。舜是个聪明的孩子,后妈打他,如果是小棍子、小扫把,他就忍受了,“小杖则受”,这个是讲究孝道的原则性;如果是三节棍、三角刮刀、左轮手枪之类,要出人命的,他就逃,不能为了孝道丢了人命:“大杖则走。”这个是讲究孝道的灵活性。孟子对这个态度极其赞赏。
    判决:有虫子。
    第二条虫:君则敬,臣则忠
    这不是一条标准的虫,而是一条疑似的害虫。如今的社会,不存在君臣这个职业了,这份道德标准也就废了,所以这不算毒虫,应该算是废虫,或者废柴。但是如果用上下级关系来套,似乎也过得去。老板要做得像样子,要敬业、敬人、敬顾客,员工才忠于老板、忠于公司,这里面还有互动的关系。
    判决:疑似害虫。
    第三条虫:彼女子,且聪敏,尔男子,当自警
    这里讲了两个聪明女子的故事。东汉时的蔡文姬,还是6岁小姑娘时,父亲蔡邕弹琴,忽见猫在捉鼠,不由得将这个场面渗入音律之中,文姬小姑娘马上意识到:“爹,你的琴声中有杀气。”谢道韫是东晋名相谢安的侄女,7岁时与众堂兄弟斗诗,结果她的“未若柳絮因风起”临摹下雪情状最贴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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