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立人思想
2012年04月10日
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人们开始重新评估传统文化。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知识界普遍怀有一种担忧:属于前现代传统的经典是否能与现代话语相容?如果不能,弘扬传统文化的依据何在?
面对这种疑问,我们应该注意两个关键的逻辑:其一,重读乃至弘扬经典并不意味着完全以经典指导现代人的生活,而是完成传统思想资源的创造性复兴;其二,经典之为经典,在于它是多声部的复杂体系,可以通向多个可能的前景,因此,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复兴经典中与现代话语相容的观点与立场。譬如,儒家经典中既记载着不合时宜的等级制观念,也传承了尊重个体主体性的立人思想。
在儒家的重要经典《大学》中,个体就已经明确地被界定为道德行为的主体:“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它强调“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应该“皆以修身为本”。《大学》的观点符合孔子的道德观:孔子所推崇的仁并不外在于个体,而是人内心所固有的道德意向。在孔子看来,人只要能够回归、敞开、光大自己的本性,就可以达到仁的境界:“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对于孔子来说,“为仁由己”这个事实意味着个体可以在善与恶之间进行选择,伦理学的起点是具有自身主体性的个体。倘若个体没有向仁之心,那么,外在的礼乐就没有意义:“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道德实践是个体的事业,自然要从个体出发而又指向个体。
对于个体主体性,儒家的其他代表人物也有过精彩的论述。孟子认为天赋予每个人以思考的器官和能力,人则因此可以成为认识和道德选择的主体:“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孟子?告子》)人的心中本就存在万物之理,因此,身为道德主体的他无需依赖他者,完全可以独立地完成爱人、事天、弘道之大业:“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矣。”(《孟子尽心上》)即便是卑微之至的草根个体,也天然地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自然也是显现各种善行的道德主体,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与孟子类似,南宋大儒陆九渊也特别强调个体的自主性。他认为人无论贫贱,都有相同的本心,皆可尽天下之理:“心只是一个心,某之心,吾友之心,上而千百载圣贤之心,下而千百载复有一圣贤,其心亦只如此。心之体甚大,能尽我之心,便与天同。为学只是理会此。”(《陆九渊集?卷三十五》既然本心相同,那么,个体自然都可以堂堂正正地做人:“宇宙之间如此其广,吾立身于其中,须是大做一个人。”(同上)做人绝不仅仅意味着肉体的存活,更意味着自立于宇宙之中,让自己的心成为主宰:“人精神在外,至死也劳攘,须收拾作主宰。收拾得精神在内时,当恻隐即恻隐,当羞恶即羞恶。谁欺得你,谁瞒得你?”(同上)在讨论个体的自立性时,他与弟子之间有段生动的对话:伯敏云:“如何立?”先生云:“立是你立,却问我如何立。若立得住,何须把捉?”(同上)拥有自主意识者不跟随他人脚跟,而应相信自己在宇宙中的独一无二性:“仰首攀南斗,翻身倚北辰。举头天外望,无我这般人。”(同上)这种豪迈之气,即使比之西方启蒙运动时期的大哲们,也毫不逊色。陆九渊之所以敢于如是说,是因为儒家认识论和伦理学本来就是从个体出发的。他不过是以个性鲜明的话语敞开了儒家思想的内在可能性而已。
由此可见,儒家经典中蕴含着丰富的立人思想。这些思想往往被群体本位的伦理学――儒家思想的另一向度――所遮蔽着,因而需要我们不断发现、敞开、阐释、弘扬。进行这个层面的工作,有助于完成传统文化的复兴和创造性转折,其善莫大焉。(作者: 王晓华 来源: 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