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清楚请点击这里
爱心许愿墙
我的族谱
百家姓
吉凶查询,农历,阴历

论科举制的发展演变对经学的影响

2012年12月26日

    研究中国经学史,不可忽略科举制的发展演变对经学的影响,因为正是科举制使得经学在制度层面上得到一定程度的落实,而且经生在进入统治阶层之前必须饱读经典并参考科举考试,由此,科举制度的发展演变也就必然对经学产生影响。目前经学研究界对这一专题似乎还注意不够,这里笔者不揣谫陋,尝试论之,尚请方家指正。

    一、经学自汉代成为察举考试的重要内容

    尽管科举制度起始于隋代,但科举考试源远流长,有一个很长的发展演变过程,其渊源可上溯至汉代的察举制。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独尊儒术的建议,开启了以儒家经术作为取士主要标准的选官制度。史书记载:“自武帝初立,魏其、武安侯为相而隆儒矣。及仲舒对册,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1](《董仲舒传》)汉代举孝廉和茂材是常科,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孝”是为人立身之本,“廉”是任官从政之方,原本为家庭伦理范畴的“孝”延伸到政治领域而政治化,而作为政治范畴的“廉”又渗透到日常生活而伦理化。虽然孝廉原为两个科目,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二者连用混同为一科。通过举孝廉,社会上逐渐形成在家为孝子、出仕为廉吏的良好风尚。孝廉之外的明经科是为察举通晓经学的人才而设立的。将明经从其它科中分离出来专设一科,导致讲习儒经一度蔚然成风,《汉书·韦贤传》提到当时邹鲁一带的民谚说:“遗子黄金满籯,不如一经。”
东汉顺帝以前,察举孝廉至中央即拜官,地方官的举荐为中心环节。但因举荐的德行依据“孝”和“廉”并无客观标准,缺乏严密的考核制度,因而极易导致营私舞弊、任人唯亲,一些士子为获得举荐不惜沽名钓誉、弄虚作假。为革除这些流弊,《后汉书》记载,汉顺帝阳嘉元年(132),“尚书令左雄议改察举之制,限年四十以上,儒者试经学,文吏试章奏”[2](《胡广列传》)。《后汉书·顺帝纪》亦记此事,谓阳嘉元年冬十一月辛卯,“初令郡国举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诸生通章句,文吏能笺奏,乃得应选;其有茂才异行,若颜渊、子奇,不拘年齿”。此即所谓“阳嘉新制”。这次改革的用意有二:一为限年,一为考试,而重点在于后者。从此,察举孝廉在地方官推荐这个重要环节之外,又多了一个关键环节———考试。举士已非等于举官,被举者若不能通过考试仍将被黜落。对于郡国以德行荐举上来的人,朝廷可以通过笔试考察个人才学来进行复核和筛选。而考试的内容被分成两类,儒学诸生考经学章句,文士一类试章奏笺表。这种将经学之士与文学之士区分成两类,就笔者所掌握的资料来看,只有美国学者本杰明·艾尔曼教授就清代的相关问题作了颇有认识价值的研讨,可参见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译《经学·科举·文化史:艾尔曼自选集》(中华书局2010年版)中的有关内容。不同人才加以选拔的做法,是唐宋以后科举取士中经术与文学之争的开端。左雄改制将考试环节加入常科察举过程,在中国科举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东汉会要》也说:“西都止从郡国奏举,未有试文之事。至东都则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无异于后世科举之法矣。”[3](卷26)《后汉书·章帝纪》记元和二年(85)五月下诏,“令郡国上明经者,十万以上五人,不满十万二人”,这是专设明经的正式规定。在汉代,明经科并不是察举的主要科目,但由于统治者重视对儒家思想的倡导,使明经科得以延续下去,而到隋唐时期遂成为科举的主要科目。另外,汉代察举的其它科目如贤良方正、童子科,以及博士、博士弟子之选等,也都要以儒家经义作为考试的内容。由此,汉代奠定了一种以儒家经义为主要考试内容的科举传统。

    二、唐代的明经、进士科突显了经学的重要地位

    唐朝开国伊始,唐高祖李渊就在武德二年(619)下诏兴学崇儒,在国子学立周公、孔子庙,四时致祭。唐太宗李世民“以经籍去圣久远,文字多讹谬,诏前中书侍郎颜师古考定五经,颁于天下,命学者习焉。又以儒学多门,章句繁杂,诏国子祭酒孔颖达与诸儒撰定五经义疏,凡一百七十卷,名曰《五经正义》,令天下传习”[4](《儒林传上》)。唐代经常进行的科举考试主要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和明算六科,其中的明经、进士两科颇受重视,影响巨大。唐代把儒家经典分为大经、中经和小经三类:《礼记》、《左传》为“大经”;《诗经》、《周礼》、《仪礼》为“中经”;《周易》、《尚书》、《公羊》、《谷梁》为“小经”。参加明经考试的,规定通二经的人必须通一大经、一小经或者通二中经;通三经的人必须是通大、中、小各一经;通五经的人,大经必须全通,其他各经任选。《论语》和《孝经》是必考之经。据《新唐书·选举志》记载,考试的过程一般是先考“帖文”,就是原典句子或字词的填空;然后是“口试”,内容是答问经义,类似于现在的论述、分析题。唐权德舆《权载之文集》中载有《明经诸经策问七道》,其中《春秋第一问》、《毛诗第五问》云:
孔圣属词,丘明同耻,裁成异类,比事系年。居体元之前,已有先传;在获麟之后,尚列余经。岂脱简之难徵,复绝笔之云误?子产遗爱也,而赂伯石;叔向遗直也,而戮叔鱼。吴季札附子臧而吴衰,宋宣公舍与夷而宋乱。陈为鹅鹳,战岂捷于鱼丽;诅以犬鸡,信宁优于牛耳?子所习也,为予言之。
二《南》之化,六义之宗,以类声歌,以观风俗。列国斯众,何限于十四;陈诗固多,岂止于三百?颂编《鲁颂》,奚异于《商》、《周》;风有《王风》,何殊于《鄘》、《卫》?颇疑倒置,未达指归。至若以句命篇,义例非一。瓜瓞取绵绵之状,草虫序喓喓之声。斯类则多,不能俱举。既传师学,一为起予。企问博依之喻,当纵解颐之辨。”[5](卷40)
明经科出身者经吏部试合格,多被选授为县令、县丞、县尉或者州县的参军、主簿之类,即普遍担任州县地方基层官员。唐高宗、武则天时期,明经科还涌现出了一批具有卓越才能的政治家。如张文瓘,贞观初举明经,历任并州参军、水部员外郎、云阳令,乾封二年(667)由东台舍人擢任宰相;上元二年(675)拜侍中,“高宗甚委之”,是当时政治上起主导作用的人物之一。裴行俭,幼以门荫补弘文生,贞观中举明经,拜左屯卫仓曹参军;麟德二年(665)累拜安西大都护,曾数次领兵西征。武则天称帝后备受信任的宰相李昭德和狄仁杰,也都是明经出身。
唐代的进士科本是文学之科,考试内容为诗赋文章。唐高宗开耀元年(681),“员外郎刘思立以进士惟试时务策,恐伤肤浅,请加试杂文两道,并帖小经”[6](P14)。朝廷采纳了刘思立的建议,《条流明经进士诏》曰:“自今已后,考功试人,明经每经试帖,录十帖得六已上者,进士试杂文两首,识文律者,然后并令试策。”[7](P549)就是说,从高宗末年起,进士科不但试策,而且要试杂文、帖经。进士考试中有些策问的试题,是根据儒家经典所提的观点和现实社会存在的问题提出来的,这要求士子们不仅要了解现实,而且要熟悉儒家经典,并对其中的思想观点有自己的思考和理解;如果不熟悉儒家典籍,不用说不知如何回答问题,可能连试题都不知所云。下面是唐朝贞元十六年(800)进士科考中的一道策问题:
问:《书》曰:“眚灾肆赦。”又曰:“宥过无大。”而《礼》云:“执禁以齐众,不赦过。”若然,岂为政以德,不足耻格,峻文必罚,斯为礼乎?《诗》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易》称:“利用安身,以崇德也。”而《语》云:“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若然,则明哲者不成仁欤?杀身非崇德欤?[8](卷669)
这道策问题涉及了《尚书》、《礼记》、《诗经》、《周易》和《论语》等多部儒家经典。唐代统治者对经学的大力倡导以及在科举层面的落实,促成了士子习经、通经的风气。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