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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作家李渔 出招打击盗版

2012年05月01日

    李渔以善写戏剧、小说闻名于世。但如今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位生于300多年前的文学家还是一个勇于打击盗版的书店老板和出版商。在此之前,中国的出版业被认为是“光赔不赚”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不良书商的疯狂盗印。那么当年李渔采取了哪些奇思妙招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开书店自写自印自销  

  清康熙元年(1662年),李渔决定在南京开办一家书店。他为自己的上述决定列举了以下理由:

  首先,作为一个作家,他比较熟悉出版行业。其次,由于李渔不断增加的声誉,对他的作品非法盗印的现象日益严重。李渔已经在杭州及其附近城市的好几个书店里发现他的小说集和戏剧集的盗版,这实际上使他无形中白白流失了一大笔金钱。即使没有盗版问题,李渔和许多书店老板也存在着经济纠纷。在李渔看来,后者从他的书籍销售的利润中所提取的那一份实在是太多了。他希望自己能够得到劳动果实的全部而不仅仅是其中一部分,而帮助他实现这一愿望的唯一途径就是由他自己来开办一家书店,实现自写自印自销。

  李渔一行抵达南京之日,也就是他的书店正式开张营业之时。李渔后来又迁居到“芥子园”,他的许多书籍也刻上了“芥子园”的名称,芥子园书店也因此而名闻天下。

  李渔的新居面临大街,属于十七世纪时期那种典型的前店后宅的商人住宅。店堂里,贴着这样一副对联:“二柳当门,家计逊陶潜之半;双桃钥户,人谋虑方朔之三。”李渔还在对联后面特别做了这样的注释:“桃熟时人多窃取,故书此以谑文人。”他在上联中以陶潜自况,说明自己志在隐逸,而以下联来打趣那些不告而取、顺手牵羊的顾客。  

  亲赴苏州打击盗版  

  书店如期开张了,但是李渔的喜悦心情并没有维持很久:据朋友相告,苏州某家书店里出现了他作品的盗版。李渔一听,怒从心起,匆匆赶往苏州。他先不事声张,悄悄地亲自走访了那家书店,证实了那里确实在出售他的作品盗版本。回到旅店后,李渔立即给浙江的有关官员写了几封信,请他们代他出头,给当时苏松道的孙道台说明情况。谁知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杭州的亲友写信到南京,告诉他杭州方面也发现了他的作品的盗印本,这下李渔连连跺脚,他好像眼睁睁地看见别人把手伸进了他的银柜里,而他却被捆住了手脚。

  在得知此事以后,孙道台拨冗接见了李渔,并且指派专人对这件事进行了调查。查明事实以后,孙道台命令暂时全部封存盗版的书籍。当然,对方也不甘心任凭宰割,他们也动用了政界的关系,试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关于经济上的索赔问题,李渔和对方又经过好几轮谈判才解决。  

  另类维权 先告状为强  

  李渔完成他的第一部传奇大集《怜香伴》后,根据以往经验,他断定这本书一旦付梓上市,立刻会引来无数非法书商的猖獗盗版,到时候,自己呕心沥血熬出来的成果,又只能是在为他人作嫁衣裳!怎么样才能避免这种事情发生呢?李渔坐在房间里,整整想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早上,李渔挥笔写了一份诉状去南京府衙“告状”。他说:“昨日我有一批新书从兰溪老家运往南京,不料刚一进入南京地界就被强盗劫去了。”然后他接着说:“大人啊,遭劫这批书是我第一次印刷出来,尚未在市场上流通,所以,如果有谁在那里卖我的那些书,谁就是强盗,最起码也是跟强盗有关!”于是官府赶紧立案,派出大批衙丁到市场上去查找,看有谁在那里卖《怜香伴》。

  与此同时,李渔开始正式印刷这本书,正规书商们当然不会错过这么好的机会,纷纷前来批发取货,投放到市场上后,立刻遭到疯抢。李渔把这些正规书商统一作了登记,然后把名单交给南京府衙,以避免衙门误抓他们。

  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一个很有趣的局面:一边是衙门在市场上到处查找有没有人卖那些“被抢”的书,一边是正规书商们不断从李渔手上拿书投向市场。而那些平时靠印盗版书吃饭的无良书商呢?看到风声这么紧,哪还敢再盗印李渔的书啊?做不成生意是小事,被当成强盗或者强盗的合伙人给抓起来,那就可怕了!

  在随后的数年里,李渔的《怜香伴》都一直没人敢盗版。(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钩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