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216亿元"春节红包"发8953万困难群众
2013年01月18日
为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经国务院同意,昨日(1月17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在2013年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有关工作,此次补贴惠及困难群众8953.4万人,所需资金215.9亿元由中央财政负担,并于近日下达。这是自2009年以来,中央财政第四次在春节前为全国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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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补贴发放对象和补贴标准分别是: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惠及2139.1万人;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每人2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360元。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责任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快资金发放进度,在2013年春节前把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发放到位;要严格按规定的补助标准和补助范围发放,认真审核补贴对象,确保发放工作公开透明;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要将补贴发放进度和相关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民政部、财政部。
这次补贴将通过金融系统进行社会化发放,对不具备社会化发放条件或者行动不便的,由民政部门入户直接发放现金。从本月28日起,各地要每日上报资金发放进度。
同时,通知还要求各地做好春节期间其他低收入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或开展“送温暖”活动等方式予以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