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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营养午餐"扩至40个县 116万农村学生受益

2011年12月22日

    12月21日,广西自治区政府公布了备受关注的本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具体措施。在国家确定的29个试点县的基础上,又新增11个自治区级试点县,116万农村孩子在学校能享受到“吃好饭”的政策。

  受惠面扩大到40个县

  10月26日,我国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一年拿出160亿元给全国农村贫困地区的孩子补营养。这笔“营养费”分到广西的有5.5亿元,用于供给国家试点的29个县,受益学生达92万人。此外,广西新增了11个试点县,这一块所需资金1.6亿元,由自治区和县级财政按8:2的比例分担。

  据了解,学生营养改善试点的补助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天3元,全年按200天计算。国家试点地区的政策推行已经开始,而自治区试点开始时间为明年秋季开学。两级试点相加,广西全区吃上“营养午餐”的农村学生达到116万人。

    据统计,截止今年10月,广西全区已有8个市在所辖的25个县(市、区)中开展了营养午餐试点工作,投入到位的资金20374万元(不含“一补”资金),其中用于学生营养餐12735万元、食堂建设6236万元、购置食堂设备555万元、食堂从业人员费用834万元、其他14万元。新建和改扩建学生食堂3.9万平方米,购置食堂设备1588台套,受益学生达34万人。

  两项好政策可叠加享受

  记者了解到,广西在部分农村寄宿学校推行“一补”政策,已经覆盖到全区农村寄宿生总数的65%,其中,边境县、民族自治县覆盖面达100%。今年,国家提高了“一补”的标准,达到小学生每人每天4元,全年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天5元,全年1250元。

  已经享受“一补”,还能不能吃“营养午餐”?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两项惠民政策并不冲突,“营养午餐”国家试点和自治区试点地区已经享受“一补”的学生,可以同时享受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两项相加,这些地区一个孩子一天的“营养费”可达七八元,基本能解决在校膳食问题。

  农户托餐要过准入门槛

  自治区教育厅厅长高枫介绍了“营养午餐”的灵活供餐机制。目前,广西农村中小学有学校食堂9450家,其中小学食堂3020家,中学食堂1601家。部分食堂尤其是农村地区学校食堂设施简陋,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易发群体性食物中毒隐患。因此,在新建、扩建食堂的同时,应当根据农村学校食堂的现状及供餐能力来灵活选用供餐方式。可采取学校食堂供餐、向餐饮企业购买供餐服务等方式开展,在一些只有几个人的教学点,甚至可以采取向农户托餐的方式来解决。

  但是,不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必须严把准入关口。要经过充分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接受社会监督。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要加强对供餐单位和个人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监督,防止克扣和浪费。建立实名制的学生信息系统, 防止冒领、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要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和内控制度,防止滋生腐败行为。学校食堂必须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合格证;食品加工严格执行卫生操作规定;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即使是农户托餐点,也必须具备相应的卫生条件,包括消毒设备、食品储存设备、清洗池和浸泡池,保证生熟分开,卫生安全。

    广西“营养午餐”试点县名单

  一、国家试点县(29个)

  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田阳县、德保县、靖西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西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凤山县、东兰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忻城县、宁明县、龙州县、大新县、天等县

  二、自治区试点县(11个)

  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田东县、、东兴市、凭祥市、扶绥县、恭城瑶族自治县、崇左市江州区,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