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课桌椅更新工程”让孩子们绽开笑脸
2011年12月20日

从2010年起,广西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课桌椅更新工程(以下简称“课桌椅更新工程”),计划利用3-4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课桌椅进行更新配备。截至2011年12月15日,经学校、县级验收,全区共接收符合国家标准的全新钢木课桌椅96.56万套,实木讲桌1.64万张。
2010年1月5日,广西自治区教育厅对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含教学点)和初中课桌椅情况进行调查,课桌椅完好率为91.6%,其中,有60%的学生课桌椅为2005年之前配置的。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全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桌椅高度尺寸合格率仅为45.7%,其中小学一、二年级课桌椅高度尺寸合格率最低(仅为33.8%)。为此,广西自治区决定实施 “课桌椅更新工程”,从2010年起,利用3-4年左右时间,对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课桌椅进行更新配备,基本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课桌椅不足”、“课桌椅残破”的问题,确保义务教育学校人人都有课桌椅,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课桌椅,进一步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这是广西区政府“为民办实事、教育惠民工程”的重要内容,并首先在广西贵港市、玉林市、贺州市实施。

为了落实和实施“课桌椅更新工程”,自治区教育厅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课桌椅更新工程领导小组”,自治区专门设立了1个多亿的专项资金,负责保障农村乡镇普通初中、中心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采购全新钢木课桌椅、实木讲桌的经费。并明确各县(市、区)将替换下来的课桌椅重新调配后,补齐缺口所需经费由各县(市、区)政府承担。2010年度使用自治区专项资金购买全新钢木课桌椅96.56万套,实木讲桌1.64万张,配备给广西贵港市、玉林市、贺州市等3个设区市乡镇及以下的1004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其中,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499所,小学505所。并将配备新课桌椅学校的基本完好的旧课桌椅调配给村完全小学和教学点。
此外,自治区还举办人员培训,制定中小学课桌椅管理使用规定,招标采购课桌椅更新工程货物公开、透明,招标程序接受纪检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广西课桌椅更新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十分重视对课桌椅生产质量的检查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先后三次组成专家组到生产现场抽取生产样品送广西质量监督检验院,达不到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产品坚决不得出厂供应给学校。为确保生产进度和生产质量,先后三次召集有生产商法人和项目负责人参加的生产进度和质量通气会,先后四次对生产厂家下发整改通知。从而,保证课桌椅更新工程按质、按时完成任务。(广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