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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最大的流浪未成年人庇护场所明年将启用

2011年08月18日

    如何让流浪未成年人得到更好的救助,彻底告别乞讨生涯?8月17日,记者在南宁市救助管理站了解到,正在建设中的广西最大的流浪未成年人庇护场所——南宁救助保护中心大楼已经封顶,明年上半年将投入使用。新的保护中心集救助、保护、教育和培训功能为一体,不光为受救助儿童提供吃住,还重视心理抚慰和帮助他们学习。

    受助流浪儿童抵触救助站

  8月4日,南宁市救助管理站接收了公安机关送来的11名疑为被拐的贵州凯里籍儿童。按《救助管理办法》规定,救助管理站的救助时间最多只能10天,超过10天就要想办法另行安置。因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带这11名儿童出来乞讨的5名成年人,为配合调查取证,11名儿童一直被安排在救助站内,到8月17日,已经待了13天。这11名孩子有的开始以极端的方式拒绝接受救助,其中有些过激行为让救助站工作人员颇感为难。

  “他们在救助站的10多天里,出现了3次集体不吃饭现象,经常找借口闹事,比如说饭菜不好吃。我们知道孩子是贵州那边的,还特意做了辣椒炒肉等适合他们口味的菜,但他们还是不吃。”南宁市救助管理站站长、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任韦木松说。

  韦木松有些无奈地称,4名男孩在宿舍区的门前,脱光衣服玩水,把水灌进房间,说要学游泳,有一名男孩还把膝盖弄伤了,送去医院缝了好几针;二楼居住的7名女孩,拉出粪便用衣服包起来,从二楼阳台往下扔……

    救助流浪儿童需多方面努力

  韦木松告诉记者,南宁市救助管理站经常接收到公安部门或者一些单位、市民送过来的在街头流浪的未成年人,有些是长期在外面乞讨的。这些流浪未成年人中,有一部分是因为进行偷窃等行为被公安机关送到救助站的。

  “未成年人流浪在外,原因很复杂。其中大部分是家庭的原因,导致孩子离家出走,流浪街头;也有一部分孩子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被组织在街头乞讨或者从事违法行为。”南宁市救助管理站书记韦高清介绍。

  为了更好地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救助,2009年南宁市出台措施,明确公安、卫生、民政、城管等部门在救助流浪未成年人方面的职责。根据规定,对停留在机动车道上向机动车车主乞讨或索要财物的,进入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乞讨影响交通秩序的,胁迫、诱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乞讨,对过路群众进行强讨硬要的,要依法予以打击;对组织策划者,应追究法律责任。

    新保护中心重在解决“心”问题

  据了解,为救助流浪未成年人,2006年南宁就成立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该保护中心是临时性保护机构,对于流浪在南宁市范围内的未成年人,会尽力联系其家人,让他们回归家庭;实在无法联系到其家人的,保护中心负责安置;残疾孩子则被送到福利院或康复中心。目前,保护中心内没有长期居住的流浪儿童。

  “以前,流浪未成年人到保护中心后,主要是解决他们吃住等问题。今后,在心理问题、学习等方面都能得到更好的帮助。”韦木松说。

  记者看到,建设中的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大楼即将封顶。该大楼高9层,设立救助床位200张,总投资近千万元,计划明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新保护中心建成后,将成为广西最大的流浪未成年人庇护场所,集救助、保护、教育和培训等基本功能为一体,设立生活服务、娱乐、医疗康复、文化教育等服务项目和功能区。该保护中心可以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道德、思想、文化、技能等多方面教育。记者还了解到,目前自治区民政厅也在筹划组织社会义工力量,加入到对流浪乞讨儿童进行心理抚慰等工作。(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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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南宁市救助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