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社保 每月2000元
2014年07月11日
南京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将纳入社会福利保障范围,经过摸底调查,72名抗战老兵成为首批惠及对象。南京市民政局业务处室相关负责人昨天(7月10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我们已经初步完成对南京地区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摸底工作,下一步将对老兵的身份与生活状况进行调查确认。”
日前在南京市政协提案办理协商会上,由沈浩等多名市政协委员提交的一份“关于关怀南京抗战老兵的建议”的集体提案,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
“老兵们年事已高,最年轻的是87岁,最大的已超过100岁。”沈浩说,70多年前爆发的抗日战争,无数抗战将士在抵御外敌入侵、争取民族独立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都是民族英雄。通过调研,他发现一些国民党抗战老兵年事已高,生活困难,需要解决医疗、养老、住房等问题,遂在今年市政协十三届二次全会上,提交了这份集体提案。
南京市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按照国家民政部文件要求,南京市已经全面启动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救助有关工作。经与市相关部门及从事老兵救助工作的社会组织联系,并组织摸底调查,截止到今年7月8日,共有南京籍的原国民党军队抗战老兵72名,均已登记造册。“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民政部的文件,把符合条件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将纳入社会福利保障范围。”该负责人举例说,比如,对生活在南京市农村和城镇无工作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原国民党军队抗战老兵给予生活困难救助,救助标准参照抗日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执行,2014年标准是每月2000元,以后随着地方经济发展水平逐步调整。
此外,将符合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以及其他社会福利保障条件的原国民党军队抗战老兵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其中孤寡老人优先安排进入敬老院、福利院供养,并鼓励社会组织进行捐款和帮扶救助;对符合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条件的,可根据个人意愿由政府全额补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对住房困难的老兵纳入保障安居房工程统筹解决。生活在农村的,其住房按照农村危旧房改造相关政策优先安排,在资金补助标准上予以倾斜;生活在城镇的,其住房困难问题通过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及棚户区改造等相关政策解决,符合条件的要优先安排。
“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摸底调查并没有结束,72人不代表全部,目前的对象是已经掌握的,是第一批。”该负责人说,不排除有遗漏的,因此这份名单是动态的。做好包括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在内的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保障工作,是民政部门的职责。
昨天起,南京现代快报再次向社会征集抗战老兵线索,南京关爱抗战老兵志愿者联盟将负责调查核实老兵的身份和原始档案,然后把征集来的名单递交给民政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