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学说中的生克乘侮
2011年06月08日
五行学说认为,五行之间存在着生、克、乘、侮的关系。五行的相生相克关系可以解释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而五行的相乘相侮则可以用来表示事物之间平衡被打破后的相互影响。
相生即相互滋生和相互助长。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在相生关系中,五行中任何一行都具有二重性,有“生我”和“我生”两方面的关系,“我生”者为之“子”,“生我”者为之“母”。《难经》将它比作“母子”关系。以木言,则生“我”者为水,水能生木,水为木之母,木则为水之子。“我”生者为火,木能生火,木为火之母,火则为木之“子”。余此类推。相生关系又可称为母子关系,如木生火,也就是火则为木之子。
五行相生含义:
木生火, 是因为木性温暖, 火隐伏其中, 钻木而生火, 所以木生火。
火生土, 是因为火灼热, 所以能够焚烧木, 木被焚烧后就变成灰烬, 灰即土,所以火生土。
土生金, 因为金需要隐藏在石里, 依附着山, 津润而生, 聚土成山, 有山必生石, 所以土生金。
金生水, 因为少阴之气(金气)温润流泽, 金靠水生, 销锻金也可变为水, 所以金生水。
水生木, 因为水温润而使树木生长出来, 所以水生木。
相克即相互克制和相互约束。五行的相克次序为: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所以《素问·宝命全形论》说:“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灭,土得木而达,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绝、万物尽言,不可胜竭。”
这仅说明五行相克理论的原始含 义,一旦上升为学说以后实际和五行相生一样,就成为事物运动变化的一种相互制约关系的理论。
五行相克含义: 是因为天地之性。众胜寡, 故水胜火; 精胜坚, 故火胜金; 刚胜柔, 故金胜木;专胜散, 故木胜土;实胜虚, 故土胜水。
在相克关系中,五行中的任何一行都有“克我”,“我克”两方面的关系,“我克”者为我所胜,克我者为我所不胜。以金为例,火克金,故火为金之所不胜;金克木,故木为金之所胜。
相生相克是密不可分的,没有生,事物就无法发生和生长;而没有克,事物无所约束,就无法维持正常的协调关系。只有保持相生相克的动态平衡,才能使事物正常的发生与发展。
如果五行相生相克太过或不及,就会破坏正常的生克关系,而出现相乘或相侮的情况。
乘,即乘虚侵袭之意。相乘就是五行中的某一行对被克的一行克制太过,超过正常制约的程度,使事物之间失去了正常的协调关系。
次序:五行之间相乘的次序与相克同,但被克者更加虚弱。是相克关系失常后的—种表现。即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