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乘现象可分为两个方面。
其一,五行中任何一行本身不足(虚弱),使原来克它的一行乘虚侵袭,而使之更虚弱,即乘其虚而袭之,以木克土为例:正常情况下,木克土,木为克者,土为被克者,由于它们之间相互制约而维持着相互平衡状态。异常情况下,木仍然处于正常水平,但土本身不足,因此,两者之间失去了原来的平衡状能,则木乘土之虚而克它。这样的相克,超过了正常制约关系,使土更虚。
其二,五行中任何一行本身过度亢盛,而原来受它克制的那一行仍处于正常水平,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被克的一方正常,但由于“克”的一方超过了正常水平,所以同样打破两者之间的正常制约关系,出现过度相克的现象。仍以木克土为例。正常情况下,木能制约土,维持相对的平衡,若土本身仍然处于正常水平,但由于木过度亢进,从而使两者之间失去了原来的平衡状况,出现了木亢乘土的现象。
侮,即持强凌弱之意,相侮是指五行中的任何一行本身太过,使原来克它的一行,不仅不能去制约它,反而被它所克制,是相克关系失常的另一种表现。是相克的反向,即反克,又称反侮。
次序:五行之间相侮次序是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
相侮现象也表现为两个方面。如以木为例,其一,当木过度亢盛时,金本是克木的,但由于木过度亢盛,则金不能去克木,反被木所克制,使金受损,这叫木反侮金。
其二,当木过度衰弱时,金本克木,木克土,但由于木过度衰弱,则不仅金来乘木,而且土亦侮木之衰反侮之,习惯上把土反侮木称为“土壅木郁。”
相乘与相侮是相克关系破坏后出现的,有太过、不及两个方面。五行之中,任何一行太过就乘其所胜而侮其所不胜。五行之中、任何一行不足就会被所不胜相乘,被所胜而侮。故《索问·五行大论》说: “气有余,则制已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足,则已所不胜,侮而乘之,已所胜,轻而侮之。”这就是对五行乘侮关系的说明。
五行生克制化宜忌:
金: 金旺得火, 方成器皿。
金能生水, 水多金沉;强金得水, 方挫其锋。
金能克木, 木多金缺; 木弱逢金, 必为砍折。
金赖土生, 土多金埋;土能生金, 金多土变。
火: 火旺得水, 方成相济。
火能生土, 土多火晦;强火得土, 方止其焰。
火能克金, 金多火熄;金弱遇火, 必见销熔。
火赖木生, 木多火炽;木能生火, 火多木焚。
水: 水旺得土, 方成池沼。
水能生木, 木多水缩;强水得木, 方泄其势。
水能克火, 火多水干;火弱遇水, 必不熄灭。
水赖金生, 金多水浊;金能生水, 水多金沉。
土: 土旺得木, 方能疏通。
土能生金, 金多土变;强土得金, 方制其壅。
土能克水, 水多土流;水弱逢土, 必为淤塞。
土赖火生, 火多土焦;火能生土, 土多火晦。
木: 木旺得金, 方成栋梁。
木能生火, 火多木焚;强木得火, 方化其顽。
木能克土, 土多木折;土弱逢木, 必为倾陷。
木赖水生, 水多木漂;水能生木, 木多水缩。
除了上面所述,五行还有一种特殊的关系,学者不能不知,那就是:
金克木,木畏金克,但木无金不成材,如一棵大树,若不砍伐加工成栋梁之材,则永远是一棵树而已。
火克金,金畏火克,但金不炼不成器具,真金不怕火来炼。
水克火,火畏水克,但无水火则自燃自灭,水火既济方佳。
土克水,水畏土克,但无土则水不聚,因水无形,随方而方,随圆而圆,有土才能成河。
木克土,土畏木克,无木克则是废土,不生长草木之土,无用的废土。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