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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道德模范厉莉:在付出、给予中收获快乐

2011年10月16日

    “人只有为别人做点事情,才能证明自己的价值。我希望能把这些感悟带到工作中,让自己多做点实在事。”

    她叫厉莉,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
   
    2002年初,大学毕业的她到中华骨髓库留下了自己的血样。

    2007年4月,中华骨髓库打来电话:“上海一个小姑娘患有白血病,你是合适的配对者,愿意帮助她吗?”当时,她将步入婚姻殿堂。怕父母担心,她故意瞒着二老,边忙着筹备婚礼边暗中准备骨髓捐献。婚礼结束后不久,她捐献出骨髓,小姑娘手术治疗成功,恢复健康。

    2009年3月,患者再次发病。已过而立之年的她决定第二次捐献骨髓,而自己,要承担两年后做高龄产妇的风险……

    日前,厉莉做客人民网的“强国论坛”,与网友进行了交流。  

    [厉莉]:强国论坛的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我是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厉莉,今天很高兴能和大家一起交流。  、

    [网友军徽闪烁]:法院工作很让人羡慕,你是怎么样想到要捐献骨髓的?你结婚了没有?你捐献骨髓可曾得到了家人的同意?如果家人不同意,你还会坚持这么做吗?

    [厉莉]:谈到这个问题,我想简单向大家介绍一下我的个人经历,其实我本科阶段是学理工科数学,2000年大学毕业之后到首钢工作,而我是2002年2月成为造血干细胞志愿者的,2005年考入辽宁大学的法律硕士专业,2008年到法院工作。第一次捐献造血干细胞是在2007年我读研二的时候,第二次捐献造血干细胞是在2009年我在法院工作的时候,我有捐献骨髓的初衷源自于儿时的经历,在5岁的时候,我的一位12岁远方表姐得白血病去世了,她的名字里有“莉莉”两个字,所以在她去世之后,她的妈妈经常因为思念她而来看我,每次看到我都是泪流满面,所以这种疾病在儿时就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记忆。长大之后就一直希望为这些白血病患者做些什么。后来工作之后,通过网络知道有这样的方式可以根治这种疾病,当时非常高兴,全面了解了情况之后就去做了。因为当时我离家在外,父母在千里之外的东北,父母年纪也很大了,所以当时我认为这是我自己可以决定的事情,并且对家人不会造成什么影响,怕父母担心这件事情,所以事先没有跟他们说。但是我第一次捐献的时候,恰好是我的婚礼前夕,我捐献骨髓的事情我爱人是知道的,其实这是一个对生命的承诺,即使家人有不同的意见,我还是会努力说服他们,还是会坚持这么做的。

    [网友蓝莓果果]:厉莉,你捐骨髓的时候害怕过吗,难道没有一丝对自己身体的担心?你屡次捐骨髓家人同意吗?

    [厉莉]:因为在成为志愿者之前,我对捐献干细胞所产生的负作用,还有在这个过程当中会发生的一些事情有非常全面的了解,我一直提倡理性捐献,这是对生命的承诺,一定要慎重再慎重。所以在这个基础上,当我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更多的是觉得自己儿时的这个梦想、愿望终于能够实现了,并没有害怕,也没有对自己身体的担心。
    应该说,这两次捐献,在捐献之前我的父母都是不知情的,我爱人在我第一次捐献的时候有过不同的意见,因为我的身体状况不是很好,在2001年大学四年级的时候做过两次手术,所以他担心我的身体不能做这件事情。后来和他沟通好之后,他对我也很理解和支持。他对第二次的捐献非常支持,因为确实面对一个鲜活的生命,我不得不做这件事情,否则我和他都会自责一辈子。

    [主持人]:据我所知,受捐者在移植之后不久就离开人世了,请问厉莉,你觉得遗憾吗?

[厉莉]:对于一个    生命的离去和消失,我当然觉得特别遗憾,但对于我所做的这一切,我一点都不感到遗憾。相反,如果我没有做这一切,而得到了这种结果,我真的会很自责。其实我现在还依然非常想念她,在不经意间想起她的音容相貌的时候,心里总有近似抓狂的思念。

    [主持人]:厉莉,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造血干细胞志愿活动的一些情况。

    [厉莉]:其实白血病患者并非需要的是骨髓,捐献骨髓只是一种比较通俗的说法,患者真正需要的是骨髓当中的造血干细胞成分。我需要特别说明一点的是,现代的医学很发达,绝非像大家想象当中捐献造血干细胞需要钻骨取髓的方式,而是通过血液在体外的循环,有点类似于肾病患者透析的方式,采集需要造血干细胞成分,再将剩余的血液回输到体内。整个过程既不需要上手术台,也不需要打麻药,应该说痛苦是非常小的。如果想成为一名志愿者,只需要到采血车或者是血液中心留下自己的血样,和正常抽血是一样的,大概只需5毫升,就能够成为志愿者。

    [主持人]:厉莉,你对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有什么想说的吗?

    [厉莉]:大家都说“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但我想对于我们志愿者,在我看来,从某种角度来说,帮助别人是对自己人生自我价值的一种升华,这种升华是任何物质和感官上的享受都无法体会的,而对于志愿者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重视我们的承诺。可能有些网友不清楚,造血干细胞志愿者对患者的承诺,患者是需要为志愿者的承诺付出很多,甚至是生命的代价。因为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流程是在志愿者捐献之前十天,患者必须要进入无菌仓,在无菌仓中将身体内的造血系统全部摧毁。也就是说,没有志愿者的承诺,患者可以通过保守治疗的方式维持自己的生命,他身体内部分好的造血功能还会继续运转,但由于志愿者的承诺,他必须将身体内好的细胞和坏的细胞、造血系统全部摧毁,以这样的一种方式等待新的造血干细胞移植到他的体内。摧毁的越彻底,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志愿者的承诺行为,患者是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与之相对应的。如果在这个时候放弃捐献,那无异于将患者推向绝境、推向死亡。所以大善大恶之间也许只有一步之遥。所以,大家一定要信守承诺。

    [网友王子饼干]: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有此一说。但依靠个别榜样来感召社会,效果会怎样呢?

    [厉莉]:在我看来,公益就是一种生活方式,是我生活的一部分,其实就是做了一件我喜欢做的事情。我所希望看到的公益是一种快乐的公益,在付出、给予当中收获快乐。其实善待周围的人和周围的事就是公益,把自己身边的事情做好,我希望尽自己的可能把自己的爱心永远传递下去,其实在我的周围,在我们法院、在我同事周围有很多有爱心的人,他们都在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当中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
    比如说立案庭的黄艳霞法官,她自费为一个藏族女孩做整容手术。比如说执行庭的杜鹏法官,他到申请人家中送执行案款的时候发现申请人家非常困难,孩子即将辍学,后来他坚持捐助这个孩子上学,到现在已经坚持了四年之久,而受捐助的孩子已经顺利考上大学。我们司机付师傅在山区路上救助了一个生命垂危的心梗病人,驱车100多公里将病人送到医院,挽救了患者的生命。还有一位老法官,他一直坚持抚养一名当事人的孩子,从孩子几个月大的时候,一直抚养到二十多岁。这样的事儿在我周围还有很多我无时无刻不被身边的人和事而感动着,正是因为有这样一片爱的土壤,所以在这样的氛围当中,这种爱心和善举才感染了更多的人,把爱传递得更远。

    [网友鹏飞大海]:请问嘉宾 您说公益爱是种生活方式,那么这个公益爱如何贯穿到您的判案当中去呢?中国的民情,很多是对抗法律的。

    [厉莉]:首先,我觉得我们国家是没有这种民情的,公众有一些误解可能源自于对法律的不了解和不掌握,从我们国家传统的法律文化上来说,我们国家两千多年以来都是以刑法为主,两千多年都是民刑合一的。所以,就连“法”字的起源也是判断人有罪无罪的神兽。所以,当大家提到“法”,总会和刑法、刑罚和犯罪联系到一起。但岂不知在法院的工作当中,处理的大部分是民事纠纷。但我想随着我国法制进程的发展,我们国家的民众会一步步认识到法并不当然和罪、罚联系在一起,和法联系在一起的是权利,法律是保护自己的。在这个过程当中,民众有一些误解是可以理解的,这更需要我们法律人的引导。其实刚才我所说的杜鹏法官资助申请执行人的孩子上学,这就是最好的公益和爱在审判当中的体现。

    [网友小小教书匠]:厉莉法官,首先向你致敬!您现在有诸如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法官、北京市先进工作者、首都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请问这些光环对你的实际工作和生活是压力还是动力?

    [厉莉]:首先对于这些荣誉,我觉得自己的心态是非常感恩,因为这些荣誉代表了这个社会对我的认可,或者是对价值观的认可。其实我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大家把这些荣誉赋予了我,其实是在向社会展示一种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而我只是这个社会所认可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的一个载体而已。我有一个习惯,时常会审视自己的行为,时常会问自己,自己是否还是曾经的自己,是否还在坚持自己的梦想。所以,这些荣誉对于我来说,是一种前进的动力。在荣誉面前,我想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要让自己认清,我到底要为什么做这些事情,为什么坚持到今天。

    [网友一天一地一广仔]:请问——你们怎么看待社会上道德滑坡、道德沦丧的问题,如果见到老人跌倒,你会扶吗,被冤枉了还会扶吗?

    [厉莉]:其实这件事儿我在微博上关注过,其实它是一个很特殊的情形,我想我们不应该因为这种很特殊的事件向别人关上爱的大门。我相信大部分的老人还是会对搀扶他的人心存感激,而不能因为这种特殊情形就把中华民族的道德风尚、做人的最基本的东西都丢掉了。打个比方说,我们可能每天在社会的各个角落都会发生一些不幸,但我们是否会因此而拒绝走到外面的世界、拒绝生活呢!这并不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而仅仅是一个个别现象,不能由于个别现象否定了全部。

    [厉莉]:今天很荣幸作客强国论坛,能和网友们沟通交流真的很开心!谢谢大家,希望还有这样的机会能与大家交流,我也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加入到传播爱心的群体中去。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