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故鼎新开新局--记中国共产党执政之初
2011年05月31日
这是1950年浙江省杭县临平区,土改工作队的工作人员(左)带领农民进行分田。
重庆市黔江区冯家街道年近古稀的村民朱德荣,有一张珍藏了58年的土地房产证。这张编号为“黔农字第零玖陆肆陆号”的“川东区黔江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展示了新中国成立之初的一段波澜壮阔的历史。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了由中共中央建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新解放区农村开展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当翻身农民将象征着封建剥削制度的地契付之一炬的时候,“耕者有其田”的梦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中国终于实现了。
“我是孤儿,小时候成为村民李长江的寄子。”朱德荣说,“我家和养父家都是庄稼人,靠给大户人家耕地维持生活。得到证件后,养父高兴得流出了眼泪,连连说这是我们的命根子,要好好保存。”
随着一张张地契的灰飞烟灭,亿万中国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农村生产力彻底摆脱了封建生产关系的桎梏,勤劳伟大的中华民族释放出了被压抑千年的激情。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在新解放区进行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制度,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彻底、最完整土地制度的改革。”中国国家博物馆研究馆员龚青说,“土地改革完成后,总共才4亿多人口的中国,就有3亿多农民无偿获得了土地和生产资料,人民成了土地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