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教思维方式
2014年03月12日
思维方式决定思维主体在认知世界的价值取向与行动方式,往往是人们这样做而不那样做的潜在控制性精神因素。中国宗教思维方式本身是中国传统哲学形成发展的精神源泉,同时,中国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也规范着中国宗教思维方式的内容与形式。两者相互交织在一起。宗教思维方式作为宗教哲学的精神内核,往往决定一种宗教区别于另一种宗教,一国宗教区别于他国宗教的根本依据。宗教思维方式实际上也就是宗教哲学的思维方式,因此它与传统哲学思维方式本质上是一致的。一致性在于它们都是一种世界观理论体系,都是关于人、世界及其关系的思考,都是一种形而上的思索与求证。它们都为人类的现实生活提供一种总结过去、认知现在、展望未来的运思模式,也就是为人的存在,为人理解和把握世界的关系提供一种根据、尺度和标准,即提供安身立命之本。不同的是,传统哲学是以思辨的方式追寻生命的意义;宗教是以信仰的方式把握生命的意义。传统哲学的意义追寻更多地表现为无限而悲壮的精神苦旅,并以一种逻辑推理的方式,建构起解释世界的理论体系,从而使人的价值得到体现;宗教的意义把握更多地表现为宁静而平和的精神解脱,往往通过自身个体的修炼履践,而获得关于世界与人的观念网络,并在这种观念之网中得到意义的确证。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仅谈道教思维方式。
一、内向体证思维:道教思想运作之路
中国传统哲学相当程度上是一种体悟式、情感性的哲学,相应地,中国宗教在思考人及其与世界关系时也习惯上运用内向体证的思维方式。考察中国宗教发展史,不难看出中国宗教重人轻神、重此岸轻彼岸、重当世轻来世的特点。这种特点跟中国宗教的内向体证思维紧密相关。所谓内向体证思维就是宗教信仰者以自身为对象的一种讲究体验悟证的运思模式,它不同于以自然为对象的认知型思维。这种思维从“天人合一”的整体模式出发,导向自我反思,而不是对象性认识。因此,其思维取向是向内的,不是向外的;是收缩的,不是发散的。
在内向体证思维的境域中,信仰者自身是宇宙的中心,是万物的尺度,认识了自身,也就认识了世界。道教承继了道家“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思想,提出“身道互保”的行为取向。道教讲究顺应自然,与道同体,实现生命存在的永恒。道门中人认识到人的生死乃气之聚散,气如不散则可不亡,因此他们十分重视修炼。建构起“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炼虚合道”的修炼模式,以精气神为药材,修炼内丹,同时灵活运用各种吐纳、导引、服食、科仪等各种养生方法,以达生命的自主与逍遥。
在道教看来身国同构,因此身国可以共治。这里“身”就是个体内在的精神修为之所,“国”就是内在修为的外在作用对象。一身之象也是一国之象,因此,只要个体只要在精神与肉体上保持一种和谐,达到形神俱妙的养生佳境,治国安邦不在话下。因为在道门中人看来,治国本在安民,民安则国治,这才是根本之道。
老子指出:“不出户以知天下,不窥于牖以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不若坐进此道。”可见老子讲究体悟,道在心中不外求。《老子河上公章句》的作者继承了这一思想,反对以人们的感官去执取外物,提倡“情欲断绝”,而“以心知之也”。何以心知呢?即是:“当洗其心,使洁清也。心居玄冥之处,览之万事,故谓之玄览。”他们认为人心若能清静,万物自然毕现无遗,这就是心知。心天然具有认知功能。道教虽然有“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的传统,然而落脚点在于“法天道而求诸身”。对天道的追问出发点与落脚点都在于成其域中“四大”之一的自我。而道教内丹恰恰是这种思维取向的实践。俞琰说:“天以昼夜运行而长且久,人能法天道而求诸身,亦能长生久视。”“夫人之一身,法天象地,与天地同一阴阳也。知此身与天地同一阴阳,则可与论还丹之道矣。”“还丹者,运吾身中之日月,以与天地造化同途。”(《易外别传》)道教内丹修炼就是比附自然界日月星辰的运行,企图在人体内模拟自然,修炼金丹,以期与天地共长久。
道教思想的精粹之一就是“我命在我不在天”的生命自主意识,它充分体现了道门中人的理性精神,他们强调自我对宇宙自然的把握与运用。以《黄帝阴符经》来说,它分“神仙抱一之道”、“富国安人之法”、“强兵战胜之术”三章,遍及道、法、术三个层面,讲究身国共治、内外兼修。阴符之义,就在于要发挥自我的主观能动性,使自己的主观愿望与行动与天道运行的法则相暗合。《阴符经》的主旨就集中体现在首句上:“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天有五贼,见之者昌。五贼在心,施行于天,宇宙在乎手,万物生乎身。天性人也,人心机也,立天之道以定人也。”作者认为“天之道”可观,“天之行”可执。无论是“观”还是“执”都必须发挥自己能动性。而呈现出“乾坤在手,万化由心”的豪迈气慨。“观天”表面上看是外向求索,而实质在落实在人(我)上。因为天性与人共通,机关在人心。而“愚人以天地文理圣,我以时物文理哲。”这里的“愚人”就是拜倒在天地文理面前,而无所作为。而“我”则不然,对自然变异现象并不恐惧,而是在仰观俯察后着重于自我行动的反思,坚信“存亡祸福皆在于己,天灾地妖不能加”,“我”凭借对当时事物的认识来作为,这才是明智的。此外,《阴符经》中指出:“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这里的“盗”实际就是老子“法”之义,但“盗”显然更体视出人的机巧,讲究“时”与“机”,并且注重在“时”“机”之间的“制”,即把握此两者的内在机理,以自我控制与整合。
道教是以爱生贵生著称的宗教。它不但注重积德进道,臻至与道合同的心性修炼,而且讲究博采众长,护养生命以至于形体永固。道教继承道家“道法自然”的要旨,注重与自然和谐。但并不是无所作为,而是在与自然同途的过程中追求复归,这种复归更高层次境界是更高层次境界上的自然。上述的“我命在我不在天”的名言,并不表明道教否定天对人的决定性作用。相反,由于天是人所无法违逆的,人所可改变的是自己对天的认知与把握,进而在天(自然)的“关照”下,发挥自我操持的能动性。由于道教的最高信仰是道。道是永恒自在的,无形的存在,而为道所生的万物(含人)是有形的,因而就有生死。如欲脱离生死,必当与道合。因此,道教提出了“生道合一”的思想,把个体的有限生命与自然大道的永恒生命相结合,这是更高层次的“自然”,故而也就有了实现这种自然的途径:“顺则凡,逆则仙”。这种逆修成仙的信念是以个体生于道,又须回归于道为思想依据,其着力点在于以人力逆向自然生命的演化进路,回到本根,实现人与道一体。这种一体的状态,也就是结丹的状态。道教认为有了金丹就可以护住生命赖以延续的精气神,生命就能保持生生不息的动力。可见道教关注的重点在于自我内在的精神操持,通过自我的努力实现生命的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