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取女名 长期遭歧视
2014年08月04日
人的姓名本身就是一个代号,一个符号。有人为了取名,不惜引经据典,充满诗情画意或某种哲理;有人为了取名,纯粹就是为了能让孩子健康成长。广西苍梧县木双镇一个名叫苏小玲的男子,因姓名太过女性化,从小就遭到不同程度的姓名歧视。
1981年4月,苏小玲出生在梧州市苍梧县木双镇天平村。刚出生时,由于当时村主任一句玩笑话,他得了“阿玲”这个小名。出生满月正式上户口后,由于父母识字不多,再加上小名影响,父母便直接为他取名苏小玲。
到了苏小玲懵懵懂懂能渐渐分辨是非时,无尽的烦恼开始接踵而至。四五岁时,不管走到哪里,村民都不会叫他全名,而是叫他“阿玲”或笑着直呼“假妹仔”,这使苏小玲感到非常难堪。上小学时,班上点名,男同学都会嘲笑他“假妹仔”,这也让他很难受。
23岁那年,苏小玲怀揣着身份证到广东找工作。他每到一个地方,当拿出身份证给用人单位看时,对方总会说一句:“这是个女孩的名字呀!”难堪的场面一次又一次发生。
真名的难堪让苏小玲不得不放弃真名,选择用化名来寻找工作。“当时广东一些比较急需工人的不正规工厂,对身份证检查并不严格,因此容易蒙混过关,但是相对应的,这些工厂给出的福利待遇也与正规的厂有所区别。”
尽管在不正规工厂打工各种福利待遇较差,但苏小玲却不敢随意离开,担心一离开就难找到其他工作,因此这份工作他一干就是9年。他告诉记者,9年间他曾用自己真实名字进入一家正式工厂打工,但在工厂里同事都叫他“靓妹”,于是他又重新回到最初那家工厂。
除了工作受影响外,“苏小玲”这个名字也让他的感情生活充满波折,因为名字太过于女性化,几位交过的女朋友都选择与他分手。最后,不少女生一听到同事叫他“靓妹”,连和他做朋友都不愿意。
名字给自己带来无尽的痛苦,苏小玲一直想着改名。“2004年第一次来到派出所户籍科,当时值班人员告诉我户籍系统全国联网,除非有特殊理由,不然不能改名字。”
在工作的9年时间里,苏小玲多次回到老家木双派出所,向户籍民警提出要求:“我不想要这个名字,这个名字太女性化了,能不能给我改一下?”得到的答复却是:“除非有特殊情况,我们才同意给你改,否则是不能随便改名的。”
“有一次木双派出所户籍民警还打电话询问了上级领导,讲述了我的改名理由,回复时直接说我的改名理由不成立,不可以改名。”回忆起改名过程,苏小玲印象深刻。
苏小玲说,他曾给自己设计了无数个阳刚的名字,即使再不济,叫“苏小林”也比叫“苏小玲”强。
今年3月16日,苏小玲从广东辞工来到梧州市姐姐家中暂作休息。“过完年后,我使用真名进入另一家正规工厂,‘靓妹’、‘假妹仔’这些名字再次回到了我身上,每次广播播出我名字时,同事都会大笑,我实在受不了就辞工回来了,想着一定要改了名字再去广东。”
3月25日,记者陪同苏小玲到苍梧县木双镇派出所,找到了负责木双镇户籍管理的木双镇派出所教导员黄亚务。他告诉记者,之前他并没有收到下属工作人员反馈给的关于苏小玲改名相关信息,因此对于苏小玲情况并不知情。
而针对改名一事,黄亚务表示,根据《苍梧县公安局户政常用业务办理规范》规定,姓名变更、更正登记受理条件有7项,符合条件之一即可办理。7项受理条件为宗教名与世俗名更换;收养或解除收养、父母离婚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将子女姓名变更;在同一学校、小区(村委)或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给生活、工作带来不便;名字用字不雅、字音字义有辱人格;名字中含有冷僻字;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人口信息系统记载的姓名与实际用名不一致;其他特殊原因。
“根据苏小玲实际情况,他符合宗教名与世俗名更换或其他特殊原因受理条件,是可以更换名字的。”黄亚务表示。
苍梧县公安局及木双镇派出所经过认真核查,确认苏先生的改名要求符合有关规定,同意他换用新名,并办理了新的身份证。“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如今终于改名成功。我可以开始新生活了,希望新的名字能让我以后生活顺利。”苏先生说。(西江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