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债已还钱债难收
2012年10月23日
男友好吃懒做也就算了,竟然还趁她不在的时候,把另一个女人带回家。
小莲痛定思痛,决定和男友分手。男友之前向她借钱买车,谈分手条件时,答应每个月还她五千元。
“白纸黑字比较可靠,我想要请问怎样写,他才真的会还我钱?”小莲问。
“如果他不想还钱,怎样写他都不会还你钱。”这是我的真心话。
“可是我很不甘心。想到他开着我的钱买的车子载别的女人,我就有气。你知道吗?他当初说得很好听,买了车可以载我,没想到买了车后叫也叫不动,他都是到了没油的时候才来载我顺道去加油,要我付钱!”
跟你交往时,他都不肯付钱,你怎么可能期待他在跟你分手后会慷慨还钱?
若以他的个性或现实状况判断,要他还钱债可能性很低的话,若彼此情债已了,钱债最好就算了,要不然,只是自己生闷气,越想越不甘心,自己在跟他的鬼影子打架纠缠。
小莲如果想要从男友那里拿到补偿,最好的方式,无非是狠心要他把车卖了,钱债能还多少是多少,重要的是在分手前归还,两个人断个干净。要他分期付款还钱,真是缘木求鱼。
女人偶有一种心态:分手后越想越不甘心,好歹想要讨一点回来。
我曾接到一个女子的来信,她说她因前夫花心又不负责任而离婚,与前夫有个儿子,离婚后由她带,后来她再婚了,又生了两个孩子;现在大儿子念私立中学,学费和生活费都很贵,生活变得拮据。她认为大儿子是前夫生的,前夫好歹应该负点责任。问我如何要前夫付钱?
若前夫不负责任,离婚多年还去索债,怎么可能要得到钱?为了要点钱,很可能纠缠不清,让她的婚姻生活起波澜,现在的先生很可能会因为这种藕断丝连而不高兴,未得利先惹祸,何苦来哉。
我的回答不是她想要的答案,所以她骂我没有法律知识,我也只能苦笑了。感情中的情债钱债,确实都不是法律能解决的问题啊。(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吴淡如)